公司治理之架構及規則│

公司治理之架構:本公司組織架構
公司治理之規則:
本公司參照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制定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做為公司運作遵循之準則。
為增進董事會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特訂定「董事會議事規則」,並以之為董事會開會遵循之依據。
本公司訂定各部門之工作手冊及職掌,以為本公司組織運作及各項業務推展之依循。

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本公司為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為保障股東權益,確保股東對公司重大事項享有充分知悉、參與及決定等權利之公司治理制度,本公司依母公司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監理規則制定『本公司遵循兆豐金控母公司之「子公司監理規則」暨其他有關規定之作業要點』。

董事會之結構、成員之專業性及獨立性│

本公司董事會設董事七人,任期為三年,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規定由本公司單一法人股東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之。

董事對於會議之事項,為保持獨立性及秉持高度之自律,依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公司法之規定,如與董事個人本身有利害關係者,不以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為要件,皆需迴避;如與董事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則依公司法規定迴避,不得參加討論及表決,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職責│

●董事會之職權
一、業務方針及營運計畫之核定。
二、組織規程之核定。
三、預算、決算之審定。
四、經理人、總稽核之委任、解任及其報酬之決定。
五、重要章則及重要契約(有關發行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基金銷售契約、基金開戶交易契約及接受客戶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合約除外)之審定。
六、資本增減之擬訂。
七、取得及處分不動產及其他重大資產交易之審議。
八、主營業所或聯絡處之購買或遷移之決定。
九、募集、追加、合併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決定。
十、盈餘分配或虧損撥補議案之擬定。
十一、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十二、其他依法令或公司內部規定應提董事會之事項,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經理人之職責
  本公司經理人依董事會決議行使職權,負責公司各項營運作業、制定公司營運所需相關制度及規章,並隨時向董事長及董事會報告重要業務決定。

監察人之組成、職責及獨立性│

本公司設監察人二席,由法人股東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之,得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
為保持獨立性及秉持高度之自律,董事會議案如涉有監察人本身利害關係致損及公司利益之虞時,依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監察人自行迴避之。
本公司監察人應監督公司業務之執行及董事、經理人之盡職情況,並關注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執行情形,俾降低公司財務危機及經營風險。監察人如發現弊端時,應及時採取適當措施以防止弊端擴大,必要時並應向相關主管機關或單位舉發。
本公司之各監察人分別行使其監察權時,相關部門不得要求採取一致性之檢查動作或拒絕再次提供資料。另監察人認有必要者,得以集會方式交換意見,但不得妨害各監察人獨立行使職權。

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結構及政策,以及其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董事、監察人之進修情形│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具備專業知識能力,並持續參加各項進修課程。

風險管理資訊│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及關係│

本公司對投資人、公司之利益相關者,保持暢通管道,並尊重、維護其應有之合法權益。當利害關係人之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本公司將秉持誠信原則妥適處理。
本公司鼓勵員工與管理階層、董事或監察人直接溝通,反映員工對公司經營及涉及員工利益重大決策之意見。

對於法令規範資訊公開事項之詳細辦理情形│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詳實正確揭露本公司及各基金相關資訊,網站設專人負責維護並即時更新。
本公司依照相關法令之規定,於下列網站申報公司或所管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相關資訊。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及基金年度財務報告、基金公開說明書。
投信投顧公會網站:基金基本資料、基金淨值、基金投資相關比例、全權委託業務統計等資訊。

本公司訂有「發言人制度暨公司對外發布訊息行為準則」之內部控制制度,公司訊息之發布依相關規定及程序辦理,以確保可能影響投資人及利害關係人決策之資訊,能夠及時允當揭露。

公司治理之運作情形和公司本身訂定之公司治理守則之差距與原因│

依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範確實辦理。

關係人交易相關資訊│

本公司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同一關係企業及本公司利害關係人交易均依照金融控股公司法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基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以避免違反法規,造成風險產生,損及受益人及股東權益。

誠信經營│

本公司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制定「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本公司履行誠信經營執行情形「落實誠信經營
本公司 檢舉制度
檢舉管道:
受理單位:本公司法務暨法令遵循部
檢舉專線:(02)2175-8358
檢舉信箱:leader_compliance@megafunds.com.tw
書面舉報:郵寄本公司法務暨法令遵循部檢舉信箱

其他公司治理之相關資訊│

本公司依「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已建置「內部控制制度」。

本公司基金經理人酬金結構及政策,以及其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為建立本公司適當之基金經理人酬金制度,提昇投資人利益價值與本公司整體之長期穩健發展,特制定「基金經理人酬金核定守則」並依此守則規定制訂其酬金。

本公司改進公司治理之具體計劃及措施:
本公司隨時注意有關公司治理制度之最新發展趨勢,據以檢討、改進並建置更為完善之公司治理制度,俾利提升公司治理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