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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益人至住家附近警察局申請受益憑證掛失,取得警察局之報案證明後至兆豐投信辦理掛失登記。
- 報案證明須載明受益人姓名、基金名稱、受益憑證編號、單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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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益人攜帶身分證、原留印鑑及報案證明正本。
- 至兆豐投信填寫受益憑證掛失申請書辦理掛失登記,並取得「受益憑證掛失申請書」收執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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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益人於申請掛失登記後五日內攜帶身分證、原留印鑑及受益憑證掛失申請書,至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公示催告,並取得「聲請狀副本」及「法院收文收據」。
◎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市博愛路131號(民事庭服務台)。 ◎電話:(02)2314-6871 - 將「聲請狀副本」及「法院收文收據」影本寄回兆豐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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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公示催告經法院裁定後,應將登載公示催告裁定之新聞紙一份(正本)寄回兆豐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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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報後滿三個月~六個月內,受益人攜帶身分證、原留印鑑、新聞紙及公示催告民事裁定通知書,至法院申請除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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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益人攜帶原留印鑑及法院之除權判決書,至兆豐投信填寫受益憑證補發申請書辦理補發手續。
- 因目前受益憑證已採無實體作業,故不再補發新的實體受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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